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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 义的终极标准

王忠欣 (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

善恶、好坏、是非究竟有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是肯定的,并且从人的角度看,标准还不只一个。中国有句古话,“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所以如果你是顺着我的、听我的话的,你对也是对,不对也是对;反之,如果你是和我做对的,你对也是错。并且由于改朝换代,在一个历史时期是好的、对的人或事,在另一个时代可能就是坏的、错的,反之亦然。又有一句古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掌握真理,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

这种善恶、是非标准的变化无常为人类生活带来了混乱,也给人们的思想造成了困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基督教给出的方案,是以上帝为中心来建立是非的终极标准。

基督教的逻辑是这样:宇宙万物是由上帝创造的,上帝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的最高主宰和权威,也是真、善、美的源泉。上帝本身就是终极性的至真、至善、至美,认识上帝并与上帝连接,才能获得真、善、美。所以对基督教来说,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认识上帝,并且信仰、信任、信赖、信靠上帝。在基督教刚刚产生的时期,这一思想就成为了基督教最基本的一项教义,叫做“因信称义”,最早出现在使徒保罗的作品中。

在基督教的语境中,“义”就是“正确的”、“对的”的意思。人怎么才能成为一个正确的、对的人呢?这是古今中外所有的人都思考的问题,众多的文化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和标准。基督教认为,人是不是“正确的”、“对的”,不能以人的标准去看,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而要用上帝的标准看,即在上帝的眼中何为“正确的”,何是“对的”,何为“义”。上帝所看重的是人对祂的认识、人与祂的关系、人对祂的信仰,正因为如此,人只能因信而称义,就是说人由于信仰上帝而成为正确的人、对的人。所以对上帝的信仰,亦即信,在基督教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要求。信仰上帝意味着与终极的真、善、美的连接,这样,人才能行出真、善、美。由此看来,义的终极标准就是信。

基督教对因信而称义的认识也是有一个曲折的历史过程。在初期教会时期,犹太教的影响还很大,早期的基督徒对人如何可以得救亦即称义有不同的看法。犹太人认为要严格的遵行犹太律法才能得救;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要严格的遵守道德、行善才能得救。这两种看法都是认为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得救。如果这样的话,人就成了人自己的救主,人就成为了上帝,人就可以自己救自己,那么上帝的拯救即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就是不需要的了,就成为多余的了。针对在救赎论上的困惑,使徒保罗写了《罗马书》,正式提出了“因信称义”。他认为由于人的罪,人自己无法自救,必须靠耶稣基督即上帝来拯救,而人要得到这一拯救,就必须接受耶稣基督给予的救赎,亦即信仰耶稣基督。保罗的原话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3-25)

中世纪时,罗马天主教会过多的强调人的善工在得救上的作用,又回到了靠人自己的努力赢得救赎的老路。不仅如此,为了使人得救更为方便,天主教还发明了赎罪卷,连善工也不需要做了,只要出钱来赎买,人的罪就能被赦免,人就可以成为义人。在这种情况下,马丁·路德冒着生命的危险,重新提出“因信称义”,指出对上帝的信仰、信心是人得救的唯一条件,人称义只能靠接受上帝、接受耶稣基督是救主;人的罪使人没有能力自救,必须靠宇宙万物的主宰、三位一体的上帝亲自来施行拯救;而人通过承认耶稣基督是自己的救主,与至真至善至美的上帝连接,上帝的义就流淌到人的身上,人就成为了义人。

因信称义,把义的终极标准放在了上帝的身上,由上帝的眼睛看人的是非。这样,人世间的善恶、好坏、是非就有了一个超越的标准,而不会随着人的喜恶,特别是掌握权力的人的好恶而变化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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