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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户与神义论的尴尬

史风华(华南师范大学)

《约伯记》是旧约最古老的篇章之一,关于它的成书年代,并没有确切的说法。有趣的是,约伯记不是以政治、军事或宗教为背景,而是以家庭作为背景的。约伯是一位富有的财主,可他既不是王,也不是英雄,而是一个平凡的义人,约伯的问题,是一个平凡的义人所遇到的问题。《约伯记》四十二章近乎完美的诗体,铿锵有力地展现了义人约伯即使无端地遭受苦难,也从未失去自己的信仰。从结构上看,似乎有一个重大的缺陷,那就是以利户从第32章突然出现,又在说完他的独白后,从38章起完全消失。从文学的角度讲,既没有伏笔,也没有后来的交待,非常的突兀。如果把这6章拿掉,《约伯记》仍然是完整的篇章。但是,仔细分析,他的出现与辩论,又恰恰是上帝出现之前的一个序曲,他的大段的话不同于约伯的三个朋友,完全是一付神义论的立场,可是约伯未发一言,上帝也未对他的话做出任何评价,本文就想对这个谜做一个分析。

一、以利户是谁?

伯31章最后一节说“约伯的话说完了”之后就不再说话。但在伯32章一开始便说:“于是这三个人因约伯自以为义,就不再回答他。”气氛似乎就僵在那儿。突然有一个人打破僵局,他就是以利户,他带着卫道的精神发表严正的声明,而且从伯32至37章滔滔不绝的讲论。此言论打断了那存在于三十一章(向神挑战)和三十八章以下(上帝的回答)之间那种连续性。约伯记[1] 32:2说 那时有布西人兰族巴拉迦的儿子以利户向约伯发怒;因约伯自以为义,不以神为义。这种说法认为,原因很明显:以利户没有象其它朋友一样被介绍(伯2:11),上帝也没有让他赎罪(伯42:9),在他谈话之外的其它部分也没有被上帝和约伯及其朋友们提到过,从原文来看,他的话比《约伯记》的其它部分又包含了过多的古阿拉姆语。尽管如此,他的名字本身就表达了作者的神学观念:这是个神的儿子,神通过他的口说话。 希伯莱语原文以利户אֶלִיהוּא可分为两部分,אֶלִי是希伯莱先民对上帝的尊称之一的缩写(直到今天,犹太人也不直接说出代表上帝的那四个字母,而是用其它的尊称来代替,而Elochim是比较常用的讳称),הוּא是第三人称单数,直译就是“他是我的神”。

虽然,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此刻必须接上主从旋风中所发的言论,这是为了戏剧性和神学性的原因。但是,圣经本来就不是一个人完成的,它是集体智慧,岁月磨砺的结果。即使是认为约伯记是出自一位早期作者的人也倾向于认为,以利户的言论是后来所加[2]。可是,就算是后来加上去的,仍然是圣经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此言论中,以利户极力表明上帝的公义、智慧、尊荣、和权能。他批评约伯的自以为义,也批评三位朋友不会见证上帝的公义和权能。他认为苦难含有教育性质,会磨练人的信心,消灭人的骄傲自义;苦难会让人仰望神而得丰盛恩典。以利户自以为可以解答约伯的问题,他让约伯得到些许的启示,但仍未能解决约伯所挣扎的问题。

以利户在伯33至35章都借着回应约伯的话,来申论他的观点。以利户在伯33:9-11中,第一次引用约伯的话。他在伯33:12-13讲到人没有权利去要求神作每一件事都要解释,因神比人更大。

以利户第二次引用约伯的话是在伯34:5,他在伯34:10-15中见证神的性格,他申辩“神断不至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以利户第三次引用约伯的话是在伯35:3,以利户不同意约伯的论点。他在伯35:5-13就极力维护神的公义,藉观察大自然来强调神的伟大和超越性,神不会受人的道德行为所影响。

最后,以利户在伯36、37章中整体论述: 强调他看顾义人,刑罚罪人(36:1-7)。 说明苦难是神的管教,可以教导人谦卑顺服(36:8-15)。 劝导约伯在神引他出离苦难时,要小心不要再犯罪(36:16-21)。 称赞神创造的奇妙、伟大(36:22-25)。说明神的道路、意念远远高过我们的道路与意念(36:26-33)。 神以智慧管理世界,不论是管教或是施恩惠,都有神的美意(37:1-13)。 以利户向约伯发出挑战,用问句的形式要约伯思想神在气候上所显的威力(37:14-22)。 最后以利户强调神的大能,是人无法测度,要约伯仰望神(37:23-24)。

他说明受苦对于人的3个含义: 纠正错误(33:16-18)。 管教(33:19-20)。 建立(33:23-24)。以利户不认为约伯犯了什么大罪,但约伯顽固的态度是不对的。既然神给人苦难的目的是要纠正、管教和建立,所以约伯应该以谦卑的态度去接受,而不是不断要求神解释。神一切的作为都是公义,所以若能对神有信心,服在他的管治之下,才是真正有智慧和蒙福的人。

二、义人约伯的苦难及其他和朋友的大辩论

对于一般的苦难问题,从《创世记》第3章开始,圣经就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人类的苦难是由于始祖犯罪、破坏了伊甸之约所带来的恶果之一。义人受苦是比一般的苦难更进一步的问题:对于那些蒙神恩典,与神恢复关系的人,特别是对于那些在神的眼中被视为义人的人,为何会有无辜的苦难临到他们头上?这个问题就不是始祖犯罪可以充分回答的。由此而引出神的全能和公义的问题。约伯友人无法面对义人受苦与神的全能和公义的矛盾,于是他们干脆否认存在义人受苦这一回事。在他们看来,唯有善恶报应的教条才与神的全能和公义相一致。然而,从现实的眼光来看,义人受苦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从神性启示的角度来看,撒但的诬蔑也不是可以一笔勾销的。如何分辨真正的敬虔,即超利害的美德,与那种为了功利目的的假敬虔呢?约伯受苦的意义在于,如果一个人对神的信心在经过苦难的洗礼之后,仍保持忠心不变,这不仅使撒但的诬蔑不攻自破,表明超利害的敬虔和美德在人是可能的,而且也为神的全能和公义提供了更深一层的内涵,批判了教条主义持守的绝对善恶报应的立场。

约伯因神让他出生而质疑神的智慧。人生来就要受苦,为甚么还将生命赐给他呢?约伯这样质问神。

在约伯三友中,以利法是第一个发言的人。他表面谦和,实则无情。他给约伯的答案是:约伯必定犯了罪,不然,他为甚么会受苦呢(伯4:7-11)?以利法显然认为约伯的质疑是一种否定神的态度。他恳请约伯返回耶和华那里(4:8),不要再向神生气,因为怒气只会毁灭他(5:2)。以利法在人的苦难中看见积极的一面,因为他肯定那是全能者惩罚人的一种方法(5:17)。

约伯回答以利法说,他生气是有理的,因他正忍受极度的痛苦(6:1-7)。他更埋怨以利法不向他施予同情,指他好像沙漠里的河道,在炎热、干燥的季节不能提供水源(6:14-23)。

第二个来安慰约伯的友人比勒达,比以利法更无情。他也指摘约伯犯罪。他又指出约伯众儿女之死,可能是由于他们曾犯罪(8:4);他无情的态度于此表露无遗。

像以利法一样,比勒达劝约伯回转归向神(8:5),保证神必响应他(8:6)。他形容约伯所遭遇的不幸,是由于他离弃了神(8:11-19),但保证神不会拒绝一个无可指摘的人(8:20)。

约伯首先以一个尖锐的问题作出响应,他说:「我真知道是这样;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9:2)接着他铺陈了人在宇宙中所能看见神能力之威严(9:3-12)。约伯站在神的大能面前,完全无法抵抗。他抗议他不能与这样一位神争辩,换句话说,他不能在他面前为自己的清白抗辩,因为神的能力实在太大,使他无法对抗。

约伯又抱怨神不能公平地听他辩护,因为神已认为他有罪。神以苦难来惩罚他,证明他并不以为约伯是无罪的(9:14-24)。约伯在第十章继续响应比勒达的指摘,并因神使他生存而质疑神的智慧(10:18-22)。

跟着是琐法。琐法同样指摘约伯犯了罪(11:4-6)。他更羞辱约伯说:“他(神)本知道虚妄的人;人的罪孽,他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人生在世好像野驴的驹子。”(11:11、12)琐法这带有侮辱的指摘激起了约伯的怒气(12:2、3),他要求神把手缩回,并开口回答他(13:20-28)。

约伯的友人的基本错误在于:他们过分地自负,错误地认为自己真理在握,张眼不看那些与他们的假设完全不付的的事实。《约伯记》并没有抨击人们所熟知的圣经教义,如神的正义与慈爱,神赏善罚恶,以及一般的因果报应规律。

约伯的友人僵化地固守着他们关于受苦的观念,一概视其为恶的惩罚,是上帝对人的管教。当他们听到约伯断然否认自己的受苦是罪有应得时,他们虽然深感震惊,却对自己的成见毫无动摇。

他们在开始时还在小心翼翼地询问约伯有什么隐而未显的罪(伯4:3~11),接着便严厉地指责约伯放纵的言语(伯15:10~13)。到最后,他们竟编造出一些莫须有的恶行强加在约伯头上(伯22:5~11)。逼近约伯承认自己并没有的过犯。为了强化他们的观点,他们甚至说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伯15:15)。以及在神眼前,月亮也无光亮,星宿也不清洁(伯25: 5)。因此,神在该书的收场白中责备他们为愚妄和诽谤(约42:8)。

接着,以利法、比勒达和琐法继续指摘约伯,说他的厄运全因犯罪所致。

在第三轮对话中,只有以利法和比勒达发言。他们指摘约伯犯罪的措辞变得更尖刻。以利法说:“你的罪恶岂不是大吗?你的罪孽也没有穷尽。」(22:5)比勒达宣告说:“在神眼前……星宿也不清洁。何况如虫的人,如蛆的世人呢!”(25:5、6)在这第三轮对话, 约伯所说的,比其余两回合为多。比勒达的言论只有6节,约伯的回答则有6章(26-32)。

第31章是重要的一章。约伯再次为他的清白而申辩。他断言自己在道德上是纯洁的(1-4节),他没有诡诈(5-8节),没有犯奸淫(9-12节),他凡事为别人设想(13-23节),也没有倚靠财富(24-28节)。他以保证自己清白无罪来结束他的申辩(29-40节)。

这样,他们的言论开始形成一个模式。约伯在讨论中渐渐偏离了他的友人。三友变得更肯定约伯受苦是由于他犯罪,约伯则更断然保证他是无罪的。作者编写得很有技巧,以致读者在三友的言论中,找不到不合正统之处。不过,我们纵然同意他们的言论,却不能认同他们的态度。犯罪带来惩罚是没有错的,但三友却只强调这一点。他下一位朋友以利户,将指出受苦的另一种功用。

在约伯为自己抗辩的言论中,我们看到了一位真理坚守者的铮铮傲骨,就像要上十安架的耶酥,即便世人那样地辱骂他,唾弃他,他仍然紧守上帝的道,不惜牺牲生命。但《约伯记》的问题是,我们若是相信约伯,也感觉那些慰问他的人说的不错,我们便跟约伯一样为难。我们不知道真理在哪里。我们不知道约伯为何要受苦。

三、以利户的神义论立场及其尴尬

那么,还是让我们再看分析以利户的话。以户利出场共说了四段话。第一段(32、33章)认为约伯认为与其断言自己无罪,不如从苦难中学习神管教的功课,也就是说他承认义人也要承受苦难,这个观点比约伯的三个朋友要更好一些。第二段中(34章),和他的几位前辈一样(比如说:“他必按人所做的报应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报。” 34:11),认为神凭公义管理宇宙,无有例外。接着在第三段中(35章),说约伯申诉自己无罪是没有好处的。第四段中(36、37章),回到第一段的主题,得出结论,最后接着赞美神的威严。

总的说来,以户利和约伯的其它三位朋友一样,表达的都是传统智慧的一种僵化形式:公义的神不会让义人受不公义之苦,约伯的苦难是具体罪性所带来的直接后果。

但是,很明显,以利户和约伯的三个朋友还是有相异之处 :

首先,他不单依赖经验、阅历、传统或教条所建立的论点,他强调依靠神给人的灵(32:8、18,33:4,36:2-4)。他知识广博,说话又有深度,可以见证神的公义。

其次,约伯一直盼望有一个“听讼的人”,以利户直接表明他就是那个听讼的人,可以为他申冤,为他辩论,作他的中保。

最后,约伯的三个朋友一直以审判者的姿态,按着自己的知识、观点去分析,结果各说各话,随便定罪、指责。以利户在这点就强过那三个朋友,他在伯33:6说:“我在神面前与你一样,也是用土造成。”他虽然被神的灵激动说话,却认清自己的身分地位,他的心态其实和约伯一样,所以他愿意真正去了解、同情约伯。

以利户强调受苦是一种惩罚(33:19),这惩罚反映了神的慈爱(33:29-33)。这思想也见于以利法第一次的言论中(5:17),但以利户更强调了在受苦中,神的爱彰显出来。不过,我们仍感到这答案并不完全。另一层面的答案就在神的话中表明了。

很明显,约伯记中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如何调和全能全义的神与不应当承受的苦难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神义论”的问题。神义论之所以成为问题,其本质是因为人要将神置于试探当中,要求神对他的行为做出解释。

由第一个焦点自然会引出第二个焦点,就是受造者对神的依靠与受造的智慧。在约伯记中,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成为对上一个问题的反应。集中体现于神在旋风中向约伯说话的部分中,神将人类置于试炼之中,看他们在得到神即时的恩惠时信靠祂,当他不响应人类的要求为他的行为做出解释时,人类是否还要信靠他,也就是说神要查看人类是否愿意在其作为受造物的智慧内生活——在约伯记中,神向约伯最后讲的话的要点就在于整个创造的秩序都显明了神的智慧,这是人眼所能见的,但是却超出了人的智慧所能理解的。

如果我们仔细看,以利户的话,中心内容是也是说,神为大,我们不能全知。他要约伯敬畏神,不要为自己想不通的事,去责怪神。 我注意到37章19节“我们愚昧不能陈说,请你指教我们该对他说什么话。”似乎是一个祷告,求神来指教,他们该如何回应约伯。在这个祷告后不久,神开始说话。

而且,神的话似乎跟以利户所说的一脉相承。以利户在37章14-18节里,问了几个问题,神在38-41章里,也问了一系列问题,目的就在于让约伯谦卑下来。

神义论(theodicy)一词来自希腊语 θεός (theós, "god") 神和 δίκη (díkē, "justice")正义, 意思是上帝的公义。这个词的发明者是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1710 提出来的。他论述了在这个世界上恶并不与上帝的善相冲突。“神义论”要证明的是上帝之正义。世界上存在着种种的邪恶和苦难,这一现实怎么能与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相容?上帝既然不可能造成、认可这种种的“恶”,那为什么容许它们存在?上帝为什么引入恶的问题,莱布尼茨认为,上帝是为了避免更大的恶以及为了实施他的善,即慈悲和正义而引入恶。最大的恶是死亡,为此上帝预许给人永恒之生命,而涉及上帝之正义时,则未免有一恶性与惩罚不相协调的问题。在此似可推断,行恶者未受相应之惩戒,是因为上帝还要让他陷入更大之不义。以利户基本上就是这个腔调。

上帝在旋风中的回答并没能在理性上重塑约伯的信仰,而只是训导他,不要将理论的理性疑惑施加在对上帝智慧的伦理建构的信仰之上。当约伯在痛苦迷惘中苦苦挣扎时,神由世界的被造开始(伯38: 4~11),然后转论世界的运行(伯38:12~38)。接着他问约伯能否了解动物世界呢?(38: 39~39:40)神再向约伯挑战,要他将人类世界整顿好(40:10~14),并要他管理河马(40: 15~24)或鳄鱼(41:1~34)。

由此我们得知,宇宙本质上就是以神为中心的。此外,虽然人不明白许多有关神公义的事,这并不表示神对这个世界撒手不管。值得注意的是,在神的言论中,没有一处直接回答约伯的问题:义人为何受苦?但这并不表示这不是《约伯记》所关注的问题。

神的第一篇言论,带来约伯简短的回应,承认他不能回答神(40:3~ 5)。神的第二篇言论,不仅促使约伯悔改,而且达到了信心的升华: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求你听我,我要说话。
我问你,求你指示我。
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
因此,我厌恶自己,
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 42:1~6)

上帝显形及其训示完全是古典式的:神义论依然从自然秩序的类比与神造宇宙论引伸而来的,折服的约伯在德福报应律之下获得了"比先前更多" 的幸福。约伯之问虽在神威下以低头礼仪告终,但通观全篇,约伯关于人间善恶报应为何颠倒的质问未获得有说服力的回答;而约伯的天问却主导了全部争论。

四、荣格的启示:上帝的妥协及道成肉身

约伯自以为义的问题,上帝究竟是如何看待的?从最后的结果看来,上帝似乎不以为忤,反而对那些指责他自以为义的朋友。上帝对约伯的长篇演讲,其实并没有回答约伯的问题,但是却让约伯认清他与上帝的差距,上帝的高度并非他所能及的,因此自己不再追问为什么。如此看来,其实约伯的追问还是从某个方面得到了解答的,上帝并没有被约伯的追问触怒,反而以极大的耐心回应了他的问题,并且悦纳了他。也就是说,上帝不喜欢宗教献媚者,不喜欢诌媚的假信仰,而悦纳的是真正的义。

虽然,人的义和神的义是两种不同的义。神的义指的是无罪、全善;而人的义,是指在心灵上完全信仰依靠神,在行为上完全遵行神的道理和诫命。约伯认为他自己是完全的,并非是说他认为自己是无罪、全善的,这些是神的属性,而是说他认为他完全信靠神、完全行在神所指示的道路之上。在这一点上,约伯是一个完全的义人。这一点圣经里写得很明白,并不只是他自己认为自己是完全人,而且约伯在神面前是非常诚实的,因为他确实不明白自己没有犯罪为何受难。

而以利户也认为约伯有罪,让他认罪,约伯拒绝认罪是没有错的,这正说明他确实信靠主,不为求好处而认自己没有的过犯。他的信仰是纯正的,不是为了认罪得好处。

在整个事件中,约伯自始至终没有冒犯神,也没有试探神,而以利户的言语则最具迷惑性,因为他只说对了一半。以利户表达的核心依然是:公义的神不会让义人受不公义之苦,约伯的苦难是具体罪性所带来的直接后果。   

约伯唱出的哀歌缘于他不明白自己为何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他请求神解答,但是他也申明自己只求解答并不求好处。而这正暗合了约伯记的开头,撒旦是怎样试探神的?撒旦认为约伯成为完全人是因为他得着了好处。

其实,约伯的不屈不挠的追问,把神义论推到了一个两难境地:如果神是全能,撒旦为何具有与神一样的力量?三位朋友不着边际的回答自不待说,就是以利户也没有解决约伯的呼求。

正如荣格在《答约伯》一书中所说的,“如果基督教声称是一神教,那么不可避免就要设定其对立面于神之中的。但这样一来我们所面临的最主要的宗教问题就是:约伯的问题。我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指出这一问题的历史演进,从约伯的时代开始延续数世纪一直到最近的象征现象,如玛丽亚升天等。”[3] 如果神是一,撒旦何以具有与神一样的力量?荣格之所以被约伯的问题所困扰也是因为约伯“希望从神那里获得帮助来对抗神”(前言注解)。约伯从来没有放弃他对于神的信仰,从来没有为了获得救赎而乞求,即使是他的朋友认定他的残酷和持续恶化的处境一定是他做了什么事情而遭到的报应。荣格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约伯记》对于当代的基督教信徒的心灵能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他想要知道“约伯为什么要被伤害以及为了何种目的而被伤害,对于耶和华以及人类来说,从中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前言注解)

荣格注意到了约伯的故事对于神而言所具有的后果。耶和华没有回答约伯的问题,而是强调了神的大能远远超过人的认识能力。可是,作为凡人,约伯所问的问题是一个人类面临的公义的问题。人不能认识神义,而神也难以亲历义人无端所遭受的痛苦,因此他的公义对人而言仍是高高在上的,这也使得在潜意识里,造物主有些许的尴尬。也许就在这时,神开始考虑与人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神由于和约伯的遭遇而被改变了。

约伯在他向神乞求时怎么能期待获得正义呢?谁将可能成为约伯的辩护者呢?如果《约伯记》末尾不是让约伯为自己的事乞求,而是以大爆发的剧烈形式为自己申辩,神会因为约伯企图质疑自己而惩责约伯。正像荣格所言:

“耶和华从来没有过想要责问他那喜欢作恶的儿子(撒但)的念头,甚至没有想过给予约伯起码的解释其行为的道德满足感。相反,他一直操纵着其全知全能和进行严厉谴责的强权。”(Jung,p48)

在荣格看来,这就产生了神的无意识问题。就神与撒但之间的约定而言,神怎么能够在其发生之前而不知道这一考验的结果呢?神的全知似乎应该排除任何的意外。当神为七十一行辩护词而向约伯发怒吼叫时(伯38:1-40:2,40:7-41:26),荣格无法确定神想要得到什么。约伯已经得到了神的力量。这一点可以从约伯对其自身处境的意识清楚地看出来。约伯只是想要知道他为什么会处于这样一种状况之中,对此神没有作出任何回应。如果神是全知的,他也应该早已知道这一点。荣格推断,神对于这些辩护词发怒应该另有目的:

“约伯只是神心中内在的辩论过程的表面事件。他对约伯的大发雷霆忽视了人们会不可避免地发现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与自己同一的……耶和华一定已经看到了约伯的忠诚是不可动摇的,而撒但必定输掉这场赌博……约伯别无选择,只能正式撤回对于正义的要求。” (Jung, p34)

这正是约伯保持缄默和承认失言时所做的一切。根据荣格的看法,约伯取消前言使得神的怒火得以平息的作用。因为在约伯取消前言之后,神惩罚了约伯那些弃他而去的朋友,并赐予了约伯两倍于先前的新的孩子与新的畜群。约伯和所有人一样,处于一种“难以忍受的境况”中,因为耶和华“一方面肆无忌惮地践踏着人类的生活与幸福,而另一方面又必须有人类作为其伴侣。”

由此,荣格开始从约伯的故事转向神向耶稣的肉身化。神为什么需要肉身化为耶稣?根据荣格的观点,“神变为人类的真正原因可以在他与约伯的遭遇中找到。”首先,荣格再次对肉身化的必要性提出了疑问。如果神无时无刻都在创造,那为什么要肉身化?如果耶稣是要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那么对于神而言,通过消灭撒但或禁止他行恶来消除罪恶难道不是件简单得多的事?荣格表示,这与变为人、圣洁的受孕和童贞女生子等比起来要简单得多。

神之所以肉身化是因为它已经意识到了约伯在道德上的优越感:“耶和华必须变成人恰恰是因为他已经向人类做了错事。”荣格认为这种意识只有通过撒但的打赌才能获得。荣格简要地论述了肉身化的动力。

“总而言之,肉身化的直接原因在于约伯的崇高,而它的目的在于分化耶和华的意识。为此就必须有一极为严峻的局面……否则就无法达到更高水平的意识。”于是耶和华自己要设计把自己变成为人(Jung,p48),这是“道成肉身”而三位一体的一个动力。

荣格进一步解释了约伯、耶和华和耶稣之间的关系。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时,他最终领悟到了像约伯那样忍受苦难的意义之所在。荣格把这叫作“对约伯的回答”。他说

“就心理学上而言,无意识或一种原型要完全占据一个人并在最微小的细节上决定其命运,是绝对可能的……我自己的推断就是,基督就是这样一种人格。如果基督的生命同时既是神的生命又是人的生命,那么基督的生命正是它所必须是的那样。它是一种象征,是各种不一致的本质的集合,就好像约伯和耶和华被结合到了同一个人格之中。耶和华要变成人的想法产生于他与约伯的冲突之中,而在基督的生命与苦难中得以实现。”(Jung, P55)

从约伯的疑问到耶酥基督的到来,以利户在这里仍然可以被看作是此种过程的一个过渡:他并非全然公义,可是他的话有人的局限性,同时也强过一般的人,因此他可以对约伯进行评判而不受到上帝的谴责,同时也对约伯的苦难有部分的感同身受,约伯则在一神之下,众人之上,他的疑问完全出于信仰,和以利户一起,在上帝的意愿下,促成了完全的人与完全的神的基督的诞生,成就了耶酥的道成肉身。


注释

  1. The Stone Edition: The Torah/Prophets/Writings, The twenty four books of the bible,newly translatied and annotated,Edited by Rabbi Nosson Scherman, Mesorah publications,ltd,1996.
  2. Helen Hawley Nichols.The composition of the Elihu speeches(Job, Chaps.32-37),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emitic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Vol.27, No.2(Jan., 1911, pp. 97-186.
  3. C.G. Jung, “prefatory note”, Answer to Job, fiftieth-anniversary edition. Translated by R.F.C.Hull.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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